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誰符合資格聘請外籍家庭傭工?

如欲聘請外籍家庭傭工,你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 15,000 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產,以證明你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即兩年)僱用該名外傭。

哪裡可聘請外籍家庭傭工?

你可透過僱傭服務公司、刊登廣告或私人轉介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在任何情況下,你必須與該名外籍家庭傭工簽訂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指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及替該名外籍家庭傭工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外籍家庭傭工入境簽證申請

聘用外籍家庭傭工需要多少費用?

聘用外籍家庭傭工,須支付不少於簽訂合約時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現時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港幣 4,520元。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你須為外籍家庭傭工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免費膳食(或不少於每月港幣1,075元的膳食津貼),以及傭工自原居地到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上述規定最低工資和膳食津貼水平適用於所有在2018年9月29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規定,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其僱員如因工受傷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此外,當傭工在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你亦須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提供免費醫療給他/她。因此,當局强烈建議你為傭工投購提供全面醫療及住院保障的保險。你亦可考慮投購同時包括醫療及住院保障和符合《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綜合保險。 你可參考《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及其他文件,了解更多有關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和僱傭合約條款等資料。《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為家庭傭工報稅

工作範圍

外籍家庭傭工只許在合約內訂明的僱主住所處理家務。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其他人士進行其他職務,否則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將受刑事檢控。要了解更多詳情,可參考以下連結。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的常見問題外傭擔任駕駛汽車職務的特別許可

僱主的法定責任

由於外籍家庭傭工在僱主家居執行職務,與僱主及其家人關係密切,因此雙方應經常維持融洽的賓主關係,互相尊重和諒解尤其重要。此外,作為僱主,你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下的法定責任。

勞工法例

在本港,外籍家庭傭工與本地僱員在勞工法例下享有相同的保障。以下連結載有有關主要勞工法例的常見疑問解答及其他實用資訊。勞工法例常見疑問解答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僱主須知(pdf檔案)

種族歧視條例

你可以瀏覽以下連結,了解適用於外籍家庭傭工的《種族歧視條例》實務指引。平等機會委員會給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的指引

終止合約

如你決定與外籍家庭傭工終止合約,你必須於合約終止日期的七天內,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現在你可上網辦理,請點撃以下連結了解詳情。網上通知提前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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